英文名称 | Suxamethonium Chloride | |||||||
其他名称 | 琥珀胆碱、氯琥珀胆碱、琥珀胆碱、琥胆、司可林、Succinylcholine、Chloride、SCOLINE、MIDARINE | |||||||
基本药物 | 基药(注射液:1ml:50mg、2ml:100mg)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常用其氯化物,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微咸。在水中极易溶解,水溶液呈酸性(pH为3.5~5.0),在乙醇或氯仿中微溶,在乙醚中不溶。 | |||||||
贮存条件 | 阴凉处贮存。 | |||||||
适应证 | ⑴是目前临床上唯一使用的去极化肌松药,广泛用于全麻诱导快速气管内插管的速效肌松药。 ⑵术中维持肌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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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与烟碱样受体结合后,产生稳定的除极作用,引起骨骼肌松弛。进入体内能迅速倍血中假性胆碱酯酶水解,其中间代谢物琥珀酰单胆碱肌松作用很弱。静注后先引起短暂的肌束震颤,从眉际和上眼睑等小肌开始,向肩胛和胸大肌、至上下肌,肌松作用60~90秒起效,维持10分钟左右。重复静注或持续滴注可使作用延长。大剂量可致心率减慢,也可出现如结性心律和期前收缩等心律失常,组胺释放出现支气管痉挛或过敏性休克。剂量超过1.0g,易发生脱敏感阻滞,使肌张力恢复延迟。 ⑵药动学:静脉注射后,即被血液和肝中的丁酰胆碱酯酶(假性胆碱酯酶)水解,先分解成琥珀酰单胆碱,再缓慢分解为琥珀酸和胆碱,成为无肌松作用的代谢物,只有10%~15%的药量到达作用部位。约2%以原形,其余以代谢物的形式从尿液中排泄。血药浓度半衰期为2~4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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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⑴高钾血症:本品引起肌纤维去极化时使细胞内K+迅速流至细胞外。正常人血钾上升0.2~0.5mmol/L;严重烧伤、软组织损伤、腹腔内感染、破伤风、截瘫及偏瘫等,在本品作用下引起异常的大量K+外流致高钾血症,产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甚至心搏停止。 ⑵心脏作用:本品的拟乙酰胆碱作用可引起心动过缓、结性心律失常和心搏骤停,尤其是重复大剂量给药最易发生。 ⑶眼内压升高:本品对眼外肌引起痉挛性收缩抑制眼压升高。 ⑷胃内压升高:最高可达40cmH2O,并可引起饱胃病人胃内容反流误吸。 ⑸恶性高热:多见于本品与氟烷合用的病人;也多发于小儿。 ⑹术后肌痛:给药后卧床休息者肌痛轻而少,1~2天内即起床活动者肌痛剧而多。 ⑺可能导致肌张力增强,以胸大肌最为明显,其次是腹肌,严重时波及肱二头肌和股四头肌等,这时不仅机体总的氧耗量加大,足以引起胃内压甚至颅内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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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脑出血、青光眼、视网膜剥离、白内障摘除术、低血浆假性胆碱酯酶、严重创伤大面积烧伤、上运动元神经损伤的病人及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不具备控制或辅助呼吸条件时,严禁使用。 ⑵忌在病人清醒下给药。 ⑶严重肝功能不全、营养不良、晚期癌症、严重贫血、年老体弱、严重电解质紊乱等患者慎用。使用胆碱酯酶药者慎用。 ⑷接触有机磷农药患者,已证明无血浆胆碱酯酶减少或抑制者,方能使用至足量。 ⑸出现长时间呼吸停止,必须用人工呼吸,亦可输新鲜血浆,注射冻干血浆或其他拟胆碱酯酶药,但不可用新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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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本品在碱性溶液中分解,故不宜与硫喷妥钠混合注射。 ⑵下列药物可降低假性胆碱酯酶活性,而增强本品的作用:①抗胆碱酯酶药;②环磷酰胺、氮芥、塞替派等抗肿瘤药;③普鲁卡因等局麻药; ⑶单胺氧化酶抑制药、雌激素等。 ⑷与下列药物合用时也须谨慎:如吩噻嗪类、普鲁卡因胺、可逆的、卡那霉素、多黏菌素B、新霉素等有去极化型肌松作用,能增强本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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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量 | ⑴积极对症治疗,如呼吸机麻痹可以呼吸机和给氧治疗,同时输液加快药物代谢。 ⑵可用拟胆碱酯酶药解救,如依酚氯胺,但禁用新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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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属去极化肌松药。血浆胆碱酯酶能使之迅速水解而失效。没有特殊的拮抗药。 ⑵足量常用于气管插管,小量可解除电休克时肌强直。 ⑶静注最常用,深部肌注可用于小儿。 ⑷给药前可先用小剂量的非去极化肌松药,能消除本品的肌肉成束收缩,又可使小儿的肌球蛋白血症或(和)肌球蛋白尿的发生率降低。 ⑸麻醉前用药,适量的阿托品或东莨菪碱可避免本品促使唾液分泌过多,小儿反复给药后可通过迷走神经作用引起心脏暂时的窦性停搏(P波消失),事先用阿托品即可防止。 ⑹反复给药,总用量超过500~600mg,即可呈现快速耐药性。 ⑺本品诱发恶性高热的危险小儿远比成人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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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⑴成人常用量: ①气管插管时肌松,按体重静脉注射1~1.5mg/kg,最高2mg/kg; ②肌松的维持,连续静滴法(1mg/ml)现已少用,而采用静脉滴注普鲁卡因10mg/ml加琥珀胆碱0.4~0.6mg/ml混合液,前者能促使后者增效,调节滴速,可保持满意的肌松效应,即使长时间大手术,本品的总用量均应小于400~500mg,亦可避免快速耐药发生; ③电休克时肌强直,静脉注射10~30mg即能防治,但应有人工通气装备。 ⑵小儿常用量:静脉或深部肌肉注射,按体重2.5mg/kg,肌注一次给药不可超过1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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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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