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Atracurium | ||||||||||||||
其他名称 | 苯磺酸阿曲库铵、阿曲可宁、卡肌宁、RELATRAC、TRACRIUM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肠道外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常用其苯磺酸盐。 | ||||||||||||||
贮存条件 | 于2~8℃保存。 | ||||||||||||||
适应证 | 代替琥珀胆碱进行气管内插管术,作为肌松维持以便于机械通气。最适用于肝肾功能不全、黄疸患者、嗜铬细胞瘤手术和门诊手术。 | ||||||||||||||
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是一合成双季铵酶型的苄异喹啉化合物,为中时效非去极化型肌松药,起效快。静脉注射后1~2分钟显效,3~5分钟肌松作用达高峰,作用时间可维持15分钟。常用量不影响心、肝、肾功能,亦无明显的神经节阻断作用,不产生心动过缓等迷走神经兴奋的症状,组胺释放的作用较小。肌松效能约为氯化筒箭毒碱的1/2,可替代琥珀胆碱进行气管插管术,并可作肌松维持以及便于机械通气实施。 ⑵药动学:其消除途径是通过Hofmann降解,(约占45%,Hofmann降解是在生理pH及温度下季铵类自发水解而消除)和被血浆中丁酰胆碱酯酶(假性胆碱酯酶)水解,代谢物无活性。与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80%。主要代谢物从尿液及胆汁中排泄,半衰期约为20分钟。消除的两种途径皆不依赖于肝肾功能,故适用于肝肾功能不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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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其组胺释放作用为氯化筒箭毒碱的1/3,故临床剂量引起低血压机会少,但快速静注大剂量(1mg/kg)因组胺释放可引起低血压和心动过速,还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某些过敏体质的病人可能有组胺释放,引起一过性皮肤潮红等。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⑴只能静注,肌注可引起肌肉组织坏死。 ⑵本品在体内经Hofmann消除可产生致癫痫样代谢物洛丹诺新,动物研究表明其引起抽搐,血清浓度的剂量远大于临床常用剂量,即使长期应用阿曲库铵于多脏器衰竭病人,也未有神经毒性并发症的报道。 ⑶治疗剂量时不影响心、肝、肾功能。无蓄积性。 ⑷一次剂量不宜太大,因可致肌张力增加。 ⑸用于危重病人抢救,保持轻度肌松,配合呼吸肌治疗,但持续时间不宜超过1周。 ⑹患神经肌肉疾病、严重电解质紊乱慎用。 ⑺本品须冷藏,以免发生Hoffman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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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不宜与硫喷妥钠等碱性药物混合应用。 ⑵阿曲库铵的肌松效应,可被胆碱酯酶抑制药新斯的明拮抗。 ⑶与吸入麻醉药、氨基糖苷类及多肽类抗生素合用,可增强本品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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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孕妇慎用。 ⑵过量(用量>0.5mg/kg)可致过多的组胺释放引起心动过速。 | ||||||||||||||
用法与用量 | ⑴成人常用量:粉针剂使用前用注射用水5ml溶解,立即使用。①气管插管剂量:0.4~0.5mg/kg,术中肌肉松弛维持0.07~0.1mg/kg;②吸入麻醉药对其增强作用较小,肌肉松弛维持剂量基本不变。 ⑵儿童及老人:和成人一样,不应持续用药而要降低药量或延长注药间隔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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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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