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称 | Papaverinum | ||||||||||||||||||||||||||||
其他名称 | 盐酸罂粟碱、帕帕非林、Cardoverina、Pavabid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限口服常释剂型和注射剂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妊娠期用药方式 | 口服给药 | ||||||||||||||||||||||||||||
妊娠期用药安全分级 | C | ||||||||||||||||||||||||||||
性状 | 常用其盐酸盐,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在氯仿中溶解,在水中略溶,微溶于乙醇,不溶于乙醚。熔点146~148℃。 | ||||||||||||||||||||||||||||
贮存条件 | 避光、密封、室温保存。 | ||||||||||||||||||||||||||||
适应证 | 1.脑血管痉挛所致的缺血及脑血栓形成; 2.肺栓塞、肢端经脉痉挛症、动脉栓塞性头痛等; 3.胆和胃肠道等内脏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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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⑴药效学:本品对血管、心脏或其他平滑肌有直接的非特异性松弛作用,是经典的非特异性血管扩张药。对酸磷酸二酯酶有强大的抑制作用,增加组织内换磷酸腺苷(cAMP)的含量,使平滑肌松弛;抑制腺苷的摄取,对平滑肌细胞膜的钙离子内流也有轻度的抑制作用。对脑血管、冠状血管和外周血管都有扩展作用,降低外周阻力及脑血管阻力。对支气管、胃肠道、胆管等平滑肌均有松弛作用。 ⑵药动学:口服可吸收,生物利用度(F)约54%。蛋白结合率近90%。t1/2为0.5~2小时,但有时也常达24小时。主要在肝内代谢为4-羟基罂粟碱葡萄糖醛酸盐。一般以代谢产物形式经肾排泄。本品可经透析清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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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上市后监测到盐酸罂粟碱注射剂的下列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未知): ⑴皮肤及皮下组织:皮疹(斑丘疹、斑疹、丘疹、荨麻疹)、瘙痒、多汗、皮肤潮红、皮肤肿胀。 ⑵全身性反应:寒战、畏寒、发热(甚至高热)、乏力、疼痛、肿胀。 ⑶神经系统:头晕、头痛、震颤、感觉减退、烦躁不安、抽动。 ⑷胃肠系统:口干、恶心、呕吐、消化不良、食欲减退、腹部不适、腹痛、腹胀、腹泻、便秘。 ⑸心血管系统:心悸、胸部不适、胸痛、QT间期延长、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动过缓、室性心律失常)、低血压、高血压。 ⑹血管与淋巴管类:静脉炎、发绀。 ⑺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窒息感、咳嗽。 ⑻免疫系统: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 ⑼肝胆系统:肝功能异常(包括转氨酶升高、血胆红素升高)、肝损伤、肝细胞损伤。 ⑽眼部症状:视物模糊、视觉损害、眼睑水肿、眼痛。 ⑾肌肉骨骼及结缔组织:肢体疼痛、肌痛、肌无力、背痛。 ⑿肾脏及泌尿系统:排尿困难、尿潴留、尿失禁、尿频。 ⒀生殖系统:阴茎异常勃起。 ⒁静注过量或速度过快可导致房室传导阻滞、心室颤动,甚至死亡。应注意充分稀释后缓缓推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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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⑴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帕金森病患者禁用。 ⑵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⑶出血性脑梗死患者禁用。 ⑷脑梗死发病后24小时至2周内有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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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⑴心绞痛、新近心梗或卒中、胃肠道蠕动缓慢或麻痹性肠梗阻、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⑵使用本品应注意检查肝功能,遇有肝功能不全,应立即停药。青光眼患者应定期检查眼压。 ⑶静脉注射过快、过量可导致房室传导阻滞、心室颤动甚至死亡,应充分稀释后缓慢滴注或推注。 ⑷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如果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物的,应用适量间隔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发生药物间相互作用。 ⑸低血压患者使用过程中需要监测血压,滴速不宜过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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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⑴烟碱可使本品作用降低,因此吸烟可降低本药疗效。 ⑵因罂粟碱能阻断多巴胺受体而使左旋多巴疗效降低,应避免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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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药说明 | ⑴出现肝功能不全时,应即行停药。 ⑵静脉应缓慢注射,不少于1~2分钟,以免发生心律失常以及足以致命的窒息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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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与用量 | ⑴成人常用量:①口服,一次30~60mg,一日3次;必要时极量可增至一次120mg。②肌内注射,一次30mg,一日90~120mg;③静脉注射,一次30~120mg,每3小时一次,缓慢注射,不少于1~2分钟。用于心搏停止时,两次给药要相隔10分钟。 ⑵小儿常用量:肌内或静脉注射,一次按体重1.5mg/kg,一日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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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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