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 医保备注 | 非医保 |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 性状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具烟熏味。 |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处。 | |||||||
| 功能主治 | 解毒祛湿,杀虫止痒。用于湿毒下注所致的阴痒、带下病,症见带下量多,色黄味臭,阴部瘙痒;霉菌性阴道炎和细菌性阴道病见上述证候者。 | |||||||
| 成份/药理作用 | 山楂核。 |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注意事项 | 月经期前至经净3天内停用。 |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 用法与用量 | 外用。用药前,用水洗净阴部后擦干,取本品10ml于稀释瓶中,加温开水至100ml,摇匀,用稀释后药液冲洗外阴和阴道,一日2次,连用7天。重症患者用药应遵医嘱。 |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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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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