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框警告 | 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 ||||||||||||||
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甲)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明液体。 | ||||||||||||||
贮存条件 | 密封,遮光(10~30℃)。 | ||||||||||||||
功能主治 | 扩张血管,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 ||||||||||||||
成份/药理作用 | 降香、丹参。 | ||||||||||||||
不良反应 | ⑴全身性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紫绀、发热、寒战、晕厥等。 ⑵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胸闷、咳嗽、喘憋、喉水肿等。 ⑶心血管系统:心悸。 ⑷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头晕、头痛。 ⑸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 ⑹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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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降香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有聚山梨酯80,对聚山梨酯80类制剂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月经期及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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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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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精神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 ||||||||||||||
用法与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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