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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首乌精
其他名称 人参首乌口服液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性状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明液体;味苦涩。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成份/药理作用 红参、制何首乌。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长沙市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
剂型与规格
口服液 10ml 20ml 50ml 暂无
口服液 100ml 120ml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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