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 | 非基药 | |||||||
医保类别 | 医保(乙) | |||||||
医保备注 | 2023版 | |||||||
处方或非处方药 | 处方药 | |||||||
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软膏;气微。 | |||||||
贮存条件 |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 |||||||
功能主治 | 解毒,去腐,生肌。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疮疡,症见创面色鲜,脓腐将尽,或久不收口;亦用于乳痈。 | |||||||
成份/药理作用 | 轻粉、白芷、紫草、当归、血竭、甘草、虫白蜡。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肿疡未溃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外用药,切勿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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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 |||||||
用药交代 | 溃疡脓毒未清,腐肉未尽时,不可早用。亦不可久用。 | |||||||
用法与用量 | 创面清洗后外涂本膏,一日1次。 | |||||||
剂型与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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