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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茧眼药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备注 非医保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散风,消肿止痛。用于暴发火眼,睑烂痛痒,羞明热泪。
成份/药理作用 黄连、菊花、花椒、防风、当归、苦杏仁(去皮炒)、郁李仁、铜绿、白矾、大青盐、芒硝、冰片。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食物及鱼虾腥物。
2.本品为外用,忌内服。
3.小儿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4.对风胜血燥,睑缘作痒,伴鳞屑样物干痒不适者慎用。
5.外用熏洗三天后,症情无缓解者应到医院就诊。
6.同时外用其它眼药,应间隔1小时后应用。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外用,将药茧周围用针扎孔,开水泡熏洗。
剂型与规格
泡熏剂 3g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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