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登录湖南药事服务网  登录注册
自助用药查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药品通用名列表 > 中成药制剂 > 清热剂 > 清热解毒药 > 桂林西瓜霜

桂林西瓜霜
基本药物 非基药
医保类别 医保(乙)
医保备注 2023版
处方或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双跨
性状 本品为灰黄绿色的粉末;气香,味咸、甜、微苦而辛凉。
贮存条件 密封保存。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风热上攻、肺胃热盛所致的乳蛾、咳嗽、口糜,症见咽喉肿痛,喉核肿大,口舌生疮,牙龈肿痛或出血;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炎、口腔溃疡、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及轻度烫伤(表皮未破)者。
成份/药理作用 西瓜霜、黄芩、黄连、黄柏、射干、山豆根、大黄、浙贝母、青黛、薄荷脑、无患子果(炭)、煅硼砂、冰片、甘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药师或医师指导下应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口糜严重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口腔内喷或敷药时请不要呼吸,以防药粉进入呼吸道而引起呛咳。用药后半小时内不得进食、饮水。
8.严格按用法用量应用,本品不宜长期应用。
9.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品同时使用可能会产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用法与用量 外用。喷、吹或敷于患处,一次适量,一日数次;重症者兼服,一次1~2g,一日3次。
剂型与规格
散剂 2g 2.5g 3g ZA04B乙0102 5% 暂无
喷剂 2.5g ZA04B乙0102 5% 暂无
版权所有:湖南省药学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30000501422439U 备案号:湘ICP备19000421号-1
主办单位:湖南省药学会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11102001342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湘)-经营性-2023-0166号
联系电话:0731-85540376 技术支持:长沙康曼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在线6757人

扫码关注